建政发〔2024〕15号

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建昌县特强暴雨灾害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用砂临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建昌县特强暴雨灾害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用砂临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八家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4年建昌县特强暴雨灾害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用砂 临时管理实施办法》业经第十八届县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建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建昌县特强暴雨灾害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用砂临时管理实施办法 

    

  一 、总 则 

  (一)制定目的 

  2024年8月19日至21日,葫芦岛市遭遇了罕见的特强暴雨过程。此次葫芦岛市暴雨过程综合强度达到特强等级。其中,最大过程降水量高达648.3毫米,最大日降水量638.8毫米,均出现在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这一数据已超过辽宁省自1951年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大值。在如此强大的强降雨冲击下,建昌县百姓的住房、交通出行、日常基础设施、农业设施以及河道治理项目等均遭受严重损毁。 

  目前,建昌县正处于紧张的灾后重建关键阶段。按照建昌县“抗灾自救·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交通、应急抢险、住建等部门以及灾区百姓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中所需的河道砂石,水利部门应全力以赴给予支持。为确保建昌县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河流生态环境,恢复部分防洪功能,防止国有资源流失。为规范洪水灾害后应急抢险用砂的管理,确保河砂及时、合理、高效地用于应急抢险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后恢复重建,根据《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辽水规〔2024〕330号文件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洪水灾害后应急抢险、灾后自救期间的采砂管理。 

  存在营利性的灾后重建项目,应根据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办理拍卖手续。定向用于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村民建房、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提交备案材料。如:灾后村民建房、临时抢险道路、学校操场恢复等非营利性项目。 

  二、用砂来源 

  利用河道、湖泊等自然水域中的现有砂源,但应在确保不影响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三、用砂审批、备案 

  (一)县水利局成立应急抢险用砂审批小组,负责对用砂申请进行审核、备案。所有单位或个人在取砂前,必须向水利局提交详细的用砂需求说明、抢险项目方案等材料办理备案手续。未进行备案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采砂,均将按照盗采砂石进行严肃处 理。 

  (二)申请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采砂。 

  (三)审批应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确保及时保证抢险项目顺利进行。 

  四、用砂运输与储存 

  (一)运输单位应确保河砂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撒漏和环境污染。 

  (二)设立专门的应急抢险用砂储存场地的单位,应做好标识和防护措施,防止河砂被盗或被挪用。 

  (三)储存场地应便于抢险施工取用,减少运输距离和时间。 

  五、河砂使用管理 

  (一)用砂单位应严格按照抢险项目方案使用河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只能用于应急抢险,不得用于盈利性项目,否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用砂单位需建立用砂台账,详细记录项目指定取砂点采砂石用量,余量等信息,以便于水行政管理部门抽查。 

  (三)抢险工作结束后,按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河道平整、附近河堤修复等后续工作。 

  (四)采砂现场应设置灾后重建采砂点公示牌,明确标注采砂量、审批单位、采砂用途、边界坐标等信息。 

  (五)交通、一事一议修路等国家支持的项目用砂量在工程结算时应以工程发票为准予以核减。 

  六、监督检查 

  (一)加强内部监督 

  水利部门及公安部门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明确各岗位在河道砂石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发生。各相关乡镇负责收集本乡镇范围内因灾导致的村民建房和应急抢险救灾项目采砂报备手续,及时上报水利局。并根据水利局指定的采砂地点、采砂方量等相关要求,进行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上报水利局进行查处。 

  (二)引入外部监督 

  邀请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对河道砂石在灾后重建中的使用进行监督。媒体可通过报道砂石使用情况、曝光问题等方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社会组织可组织志愿者参与监督,为公众提供更多监督渠道。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建昌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即:2024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建昌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闫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