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昌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来源: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添加时间:2025-09-10 |
一.制定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5〕246号)和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辽住建村〔2025〕66号),以及《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葫住建办发〔2025〕8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和改造对象
2025年建昌县危房改造任务为530户(其中C级320户,D级21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乡(镇)为责任主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业务指导部门。
2025年建昌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以及从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
三.审批程序与补助标准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提出申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鉴定结果—村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乡(镇)会同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办理D级房屋规划许可和宅基地批准书(异地新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025年按照D级危房改造每户2.5万元,C级每户0.718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不得同时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五.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鉴定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应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符合D级改造标准的房屋,要保证建新拆旧,改造后的农房须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要控制建房面积,人均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符合C级改造标准的房屋,要保证消除危险点。
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对标《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试行)》、《辽宁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抗震技术图集(试行)》及相关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实施改造。危房改造工程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危房改造房屋竣工具备验收条件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要组织人员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款项。
解读单位: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王玲
联系电话:0429-799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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