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来源: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建昌分局 | 添加时间:2025-01-26 |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11号),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葫芦岛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建昌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6%以下,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三、范围期限
2024年-2025年。
四、主要内容
《建昌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共包括主要目标、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和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九个部分。
六、注意事项
无
七、关键词诠释
无
八、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建昌分局
解读人:周建华
联系电话:0429-7190009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建昌分局
2024年12月23日
| 相关文档: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昌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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